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公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正)》,该《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预审内容增加了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的拟安排情况。矿山项目增加了土地复垦资金拟安排情况。
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较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就列入新增1000亿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用地如何进行保障作出明确规定。
11月19日,由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党委主持召开的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召开。全省17个市(州)分管组织工作的副部长、司法局长、律师协会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以及先进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任务。会议分别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司法厅党委主持。由武汉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承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卢国祥参会并致辞。会上先后有四个单位交流了律师党建工作经验。一批律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表彰。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代表省厅党委作了主题报告、省委组织部翟天山副部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潘立刚接见了与会代表,并就律师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代表还参观了我市瑞通天元和忠三两个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雄同志代表市局党委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经验作法。
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就《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该规定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定作出具体规定。
11月19日,国务院原则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
10月23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发布,根据纲要精神,我国将实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具体包括:一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城乡建设用地扩界边界外,原则上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必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胡绪鵾同志为“双十佳”律师颁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胡绪鵾同志做重要指示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雄做重要发言市司法局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杨维林做工作报告市司法局副局长夏佑三主持会议
2008年7月29日上午8点30分,余军律师在武汉湖滨花园酒店观湖楼会议室参加中国(湖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挂牌仪式,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为维权援助中心合作单位授牌,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作单位将为继续促进湖北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作出自己的努力。
武汉市律师协会文件 武律协字[2008] 5号关于表彰武汉市第一届“十佳律师事务所”、第六届“十佳律师”的决定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为了推动我市律师队伍规范化建设,总结交流近三年来律师改革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展示我市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我市律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我市律师文化建设,开创我市律师事业的新局面,武汉市律师协会于2007年底开展了武汉市第一届“十佳律师事务所”、第六届“十佳律师”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在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得到了各区司法局的关心与支持。各所高度重视,按照市律协的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根据申报的材料,经民主推荐,社会公示,考核组考核,在充分征求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武汉市律师协会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确定了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等十个律师事务所为武汉市第一届“十佳律师事务所”,邓凡等十名律师为武汉市第六届“十佳律师”,同时决定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等六家律师事务所为“武汉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温天相等六名律师为“武汉市优秀律师”。现予以表彰。本次评选出来的“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
次新年伊始,市律协调整后的刑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相继开展活动:1月9日, 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召开了08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就当前刑事辩护律师面临的难题及新律师法施行后刑事辩护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展开了讨论。市局副局长、市律协会长杨维林,副会长柳平,秘书长唐德武及省律协刑委会主任汪少鹏律师,市局律管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讨论。市刑委会的委员们提出:刑委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本市律师办理的成功案件进行研讨,加强律师间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针对即将施行的新律师法,委员们认为:目前刑事辩护的“两低”(刑事辩护率低、刑事辩护质量低)、“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突出,而新律师法是一个改善刑辨律师执业环境、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的重要契机。2008年,刑委会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律师法》。大力开展刑事辩护业务研讨,着力引导律师全面开展刑事辩护工作,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努力。杨局长在听了大家的发言后着重强调了律师的基本功问题,他认为,律师开展刑事辩护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基础。新律师法在律师调查取证权、会见权方面有突破,尽管还需要配套法律的
次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慈善会《关于开展2007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要求市律协组织全市律师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为此,市律协号召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响应,为困难群众,特别是灾民,奉献律师的一片爱心。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树立我市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各所必须从大局出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心来组织和动员本所律师自觉参与捐款活动。此次捐款数额不限,但每个律师事务所须有行动。请于2007年8月10日前将本所律师的捐款集中交到市律协。联系人:谭建萍、谭学惠联系电话:82612107 二○○七年八月一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开展律师业务的专业研讨,帮助全市广大律师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同时,也为了便于对律师执业中遇到的新型、重大、疑难的案件进行指导,根据全国、省律协的专业委员会设置的情况,结合我市目前律师业务发展状况,经市律协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市律协拟设立刑事法律实务、民商法律实务、金融证券法律实务、房地产法律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行政法律实务、涉外法律事务和海事海商法律实务等八个专业委员会,(其它专业委员会将根据律师业务发展情况逐步扩建)。为了使新成立的专业委员会在全市律师中具有代表性、权威性,把具有专业特长、热心公益的律师人才吸纳进专业委员会中来,按照常务理事会精神,市律协在全市律师中征集报名。报名条件: 1、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有专著或在全国性刊物发表论文的,不受执业年限限制);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0岁以下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热心公益事业,近三年参加过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2次; 4、办理过所报专业委员会性质的全市较有影响的案件2件或担任相关专业性质的大型企业法律顾问2家以上; 5、近三年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过论文; 6、具有专业特长,
春意盎然的四月,在市委提出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之际,武汉律师迎来了一次继往开来的盛会。4月27、28日,武汉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在武汉东方大酒店隆重召开。 这次大会受到上级领导和政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热忱关注,是一次提升武汉律师地位的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胡绪鵾,省司法厅厅长张坚,市人大副主任郑永新,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及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民政局、省律协等单位的领导出席了27日上午的开幕式。中华全国律协、省律协及北京、上海、广州等20余家律师协会发来了热情洋溢的贺电。开幕式上,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雄同志致开幕词,省律师协会会长张粒致贺词,省司法厅张坚厅长代表省司法厅对大会表示了祝贺,他希望武汉律师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不断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加快改革,加快建设等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和丰硕的成果,发挥武汉律师在全省的龙头示范作用。最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胡绪鵾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律师表示亲切的慰问,希望全市律师充分认识在“和谐武汉”建设中律师的作用,要着
目前我国执业律师约有13万人,共有律师事务所12428家。二十多年来,我国律师广泛参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知识产权诉讼和海商事诉讼,律师受理诉讼案件每年达一百七十多万件,为实现司法公平与正义做出了重要贡献。记者从正在北京召开的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十七届年会上获悉,目前在约13万执业律师中,专业律师达11.7万多人,兼职律师8000多人,公职律师2400多人,公司律师1200人,军队律师1700人。我国律师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据悉,2006年我国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万多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300多万件。我国律师还积极参政议政,协助推动国家和地方立法。目前全国有430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226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国家和地方的各类立法活动也越来越重视征询律师意见。(记者倪晓 彭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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