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发布,根据纲要精神,我园将实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具体包括:一、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城乡建设用地扩界边界外,原则上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必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 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人民法院要注意审查按揭贷款的真实性,依法制裁开发商以虚假按揭贷款合同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 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人民法院对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等流转行为必要确认无效。 11月19日,国务院原则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 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就《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该规定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定作出具体规定。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较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就列入新增1000亿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用地如何进行保
12月13日,我所律师古励、桑池华、张超、余建军、刘强参加了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会研究会2008年会暨律师实务高端论坛。
12月6日,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与行政法律理论实务研讨会在应城汤池温泉召开。我所作为承办方之一由胡迎法主任、肖咏东副主任主持了本次会议,张超副主任作为我所代表在会议上宣读了其论文〈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之分析〉。本次大会共收到56篇从不同视点和角度对建筑房地产中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的参会论文。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人民法院要注意审查按揭款的真实性,依法制裁开发商以虚假按揭款合同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 《若干意见》还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对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等流转行为依法确认无效。
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公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修正)》,该《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预审内容增加了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的拟安排情况。矿山项目增加了土地复垦资金拟安排情况。
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较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就列入新增1000亿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用地如何进行保障作出明确规定。
11月19日,由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党委主持召开的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召开。全省17个市(州)分管组织工作的副部长、司法局长、律师协会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以及先进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任务。会议分别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司法厅党委主持。由武汉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承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卢国祥参会并致辞。会上先后有四个单位交流了律师党建工作经验。一批律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党员律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表彰。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代表省厅党委作了主题报告、省委组织部翟天山副部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潘立刚接见了与会代表,并就律师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代表还参观了我市瑞通天元和忠三两个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雄同志代表市局党委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经验作法。
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就《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该规定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定作出具体规定。
11月19日,国务院原则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
10月23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发布,根据纲要精神,我国将实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具体包括:一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城乡建设用地扩界边界外,原则上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必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胡绪鵾同志为“双十佳”律师颁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胡绪鵾同志做重要指示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雄做重要发言市司法局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杨维林做工作报告市司法局副局长夏佑三主持会议
2008年7月29日上午8点30分,余军律师在武汉湖滨花园酒店观湖楼会议室参加中国(湖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挂牌仪式,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为维权援助中心合作单位授牌,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作单位将为继续促进湖北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作出自己的努力。
武汉市律师协会文件 武律协字[2008] 5号关于表彰武汉市第一届“十佳律师事务所”、第六届“十佳律师”的决定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为了推动我市律师队伍规范化建设,总结交流近三年来律师改革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展示我市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我市律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我市律师文化建设,开创我市律师事业的新局面,武汉市律师协会于2007年底开展了武汉市第一届“十佳律师事务所”、第六届“十佳律师”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在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得到了各区司法局的关心与支持。各所高度重视,按照市律协的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根据申报的材料,经民主推荐,社会公示,考核组考核,在充分征求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武汉市律师协会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确定了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等十个律师事务所为武汉市第一届“十佳律师事务所”,邓凡等十名律师为武汉市第六届“十佳律师”,同时决定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等六家律师事务所为“武汉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温天相等六名律师为“武汉市优秀律师”。现予以表彰。本次评选出来的“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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