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别80年,百年老园喜迎“中山”

2010年03月15日| 发布者: whchengming | 查看: |

案情介绍

    始建于1910年的百年老园——武汉市中山公园,在全国36家冠有“中山”的公园中,是唯一一家没有孙中山雕塑的公园。80年前,上海雕塑家江小鹣专为该园设计制作了孙中山铜像。结果一场洪水将公园涤荡殆尽,孙中山铜像只好安放在三民路,这一放就放到了今天。2005年,武汉市相关部门向外界公布了一个让人们颇为兴奋的消息——将在武汉市中山公园建造孙中山雕像。为了避免与全国各地的孙中山雕像雷同,决定建造孙中山宋庆龄双人巨型铜像,此乃“全国第一尊”!

    早在2001年,武汉园林雕塑艺术家,现任武汉园林雕塑院院长的贾开年就顺应武汉市民的呼声,和武汉市中山公园的负责人商议筹划建造孙中山雕像事宜。武汉是首义城,是辛亥革命的圣地,建造孙中山雕像意义重大,一定要建造一尊让武汉市民满意、让全国人民乃至世界华人满意的世纪之作。他们的想法马上得到了园林局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经过几年努力,一尊尊孙中山宋庆龄夫妇铜像的雕塑小样出现在武汉园林雕塑院的工作室里。2004年,武汉市有关部门和雕像筹建办公室向全国征集方案。2005年2月,从全国无数征稿中精选出六件作品在中山公园公开展示,征询市民意见。在展示的作品中,武汉园林雕塑院的3件孙中山宋庆龄双人雕像小样得到了人们的高票认可。在此基础上,武汉园林雕塑院和中山公园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包括征求孙穗芳博士的意见,遵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根据写实照片,按照逼真、传神制作”的原则,决定依照孙中山夫妇1915年10月25日在日本的结婚照片为蓝本进行制作。

    2005年11月12日,在纪念孙中山诞寿139周年座谈会上,武汉地区部分专家学者,对武汉园林雕塑院以孙中山宋庆龄夫妇1915年10月25日在日本东京的结婚照为蓝本制作的雕塑小样,一致给予好评。翌日,该雕塑小样的效果图刊登在2005年11月13日的《长江日报》第一版。此后,武汉园林雕塑院多次邀请全国知名史学界、艺术界的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和指导,对雕塑作品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宝贵的修改意见。 

    2008年9月1日,《长江日报》披露,“中山夫妇”雕像有望明年现身中山公园。2009年2月20日,《武汉晚报》报导,“孙中山宋庆龄铜像10月前进驻中山公园”。这时,武汉园林雕塑院和武汉市中山公园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孙中山夫妇铜像进驻中山公园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为铜像大样的最后艺术完善作努力。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一位称之为雕塑家的武汉市民郭保生,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武汉园林雕塑院和武汉市中山公园共同告上了法庭。郭保生要求武汉园林雕塑院停止侵权,立即停止制作孙中山宋庆龄雕像。随之而来的是新闻媒体铺天盖地地报导。其中一家省级报纸以整版篇幅报导了原告郭保生状告武汉园林雕塑院和中山公园的消息,称孙中山夫妇铜像著作权起风波,雕塑家郭保生决定花5万元打官司。一时间风云四起,众说纷纭。但孙中山宋庆龄雕像的制作工作,在园林局领导的支持下,一刻也没有停。

     郭保生并不是所谓雕塑家,客观地说,他应是当年积极建议在中山公园塑造孙中山雕像的市民之一,且是2005年初在中山公园展示孙中山雕塑作品的应征和参展者。后来,他也拿出了以孙中山夫妇结婚照为蓝本的雕塑小样,且将其制作的孙中山夫妇雕像的创意和雕塑小样,在湖北省版权局进行了登记。而武汉园林雕塑院制作的雕像模型未在版权部门进行登记。郭称雕塑院采用了其孙中山夫妇雕像的创意,并对其雕塑作品进行了抄袭和复制。

      雕塑院的孙中山夫妇雕塑小样和大样,确实和郭保生的雕塑小样颇为相似,且郭注了册,雕塑院没有注册。园林雕塑院到底是否构成侵权,谁能打赢这场官司?

     园林雕塑院接到起诉状后,立即向园林局领导作了汇报。园林局领导十分重视这个诉讼,认为是否构成侵权,尊重法院判决,但事关对知识产权尊重的大事, 所以要求努力打好这场官司,请园林局法律顾问、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李富洪律师参与诉讼,该赢一定要赢。

     郭保生聘请了江南资深律师秦前坤,雕塑院的律师亦是位于江北的最佳信用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关注此案的媒体记者称,江南、江北的资深律师同时出场对峙,一场激烈争辩不可避免。但人民法院尊重的是事实,依据的是法律。雕塑院、中山公园的领导和代理律师认真分析了案情,一致认为,本案的关键有三:一是郭保生的“创意”是否受法律保护,其“创意”的文字作品是否被利用、被复制、被抄袭?二是园林雕塑院的雕塑模型是否独立完成?三是雕塑院的雕塑作品和郭保生的雕塑作品各自完成的时间?

    找出了本案的关键所在,就有了明确的方向。雕塑院律师认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作品,而“创意”,即人的思维和想象能力,它必须借助于一定的表现形式,而这种表现形式才是作品。因此,郭保生的所谓“创意”,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而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他的关于“创意”的二页文字作品。雕塑院对表达创意的文字作品没有利用,也没有复制,更没有抄袭,因此,对表达创意的文字作品不构成侵权。那么,是否对郭保生制作的孙中山夫妇小样构成侵权呢?如前所述,雕塑院从2001年开始制作孙中山夫妇雕塑小样,至今八年的时间里,没有和郭保生有任何接触,也没有看到过郭保生以孙中山夫妇结婚照为蓝本的雕塑模型。据此,园林雕塑院的孙中山夫妇雕塑模型当属独立制作完成,时间应确定在2005年11月12日之前。但根据郭保生提交的证据资料,他在版权局登记的作品的完成时间,是2001年9月。这意味着,如果雕塑院不能拿出事实证据推翻这个时间,雕塑院将面临侵权的极大风险。郭保生的雕塑作品到底是什么时间完成的,雕塑院的雕塑作品何时才为公众所悉知,这又是本案的一大焦点。

    按照律师的要求,雕塑院和中山公园将八年来所有与孙中山夫妇雕塑有关的资料全部整理了出来。雕塑院独立于郭保生制作孙中山夫妇雕像的主线逐渐显现。但怎么证明郭保生的雕塑小样作品完成的真实时间不是2001年9月,这确实是一个难题。这时,雕塑院贾开年院长提供了郭保生曾委托武汉环艺雕塑工程公司制作雕塑作品小样的线索,进而找到了当时的接洽和制作人员。所有证明指向,郭保生于2005年12月从该公司取走的雕塑小样正是其声称自行制作的孙中山夫妇雕塑模型。与此同时,中山公园柯昌伟副书记找到了名牌战略促进会(雕像筹建办公室成员单位)给市政府的一份书面报告,报告中谈到郭保生曾为雕像事宜找过周彤。于是又一个重要证人出现了。周彤证明了郭保生在看到《长江日报》刊登的雕塑院制作的以孙中山夫妇1915年结婚照为蓝本的雕塑小样效果图后,也制作了一尊以孙中山夫妇1915年结婚照为蓝本的雕像小样送到了筹建办公室,后又从办公室取走。

    以上事实说明,郭保生提供的孙中山夫妇雕塑小样,是在雕塑院制作出以孙中山夫妇结婚照为蓝本的雕塑小样后,才完成制作的。

    至此,园林雕塑院、中山公园和他们的律师们,通过二个月慎密而又紧张的调查取证工作,终于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2009年4月27日,所有关注此案的人们的视线都聚焦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厅。通过三个半小时的法庭调查和激烈辩论,法庭宣布休庭。

      2009年8月2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驳回原告郭保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郭保生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0年3月1日,在壮严的国徽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武汉园林雕塑院、武汉市中山公园管理处终获胜诉。

    孙中山宋庆龄的巨型铜像矗立在武汉市中山公园胜利广场。武汉,这座历史名城,正以宽阔的胸怀,伸开双臂迎接世界各地的宾客, 迎接参拜首义圣地的华夏儿女。

                                       李  珂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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