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律党字[2006]第13号
市属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武人〔2006〕64号)精神及市司法局政治部对此项工作的安排意见,现将做好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为各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离退休人员从事律师的及兼职律师除外)。考核表格填写盖章后,须在2007年1月5日前报律师党委。
二、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按市属律师总人数的15%评定,各所根据本所专职律师人数和工作业绩可按比例酌情推荐,优秀等次由律师党委按律师总数的15%比例审定。
三、对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是律师评定职称、推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由律师党委审定后,其年度考核表将存入个人档案,并在武汉律师网“律师信用信息电子档案”上公布。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予以重视,做到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要防止不负责任的超比例评定“优秀”等次的现象;同时对在今年的执业中,曾经被投诉,经查实确有责任的,或严重违纪违法的,要严格评定其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