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参政「生力军」

2007年03月08日| 发布者: 大公网 | 查看: |

  全国政协委员舒安娜向「两会」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增加一些新的界别,譬如律师界别,以听取更多群体的心声。伴随著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律师参政」正日益成为公众的关注热点。

  本报记者吴斌北京六日电】舒安娜提交的提案建议,合理调整政协界别,增加律师、金融、社会保障界别等新的界别。其实,近年有关增设律师界别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大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燕亦曾建议,不仅需要在政协中增加律师的界别,而且可以适当增加人大代表中的律师名额。

  利用专业走进仕途

  为什么律师受到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青睐?张燕代表的议案给出了充分理由:「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具有专业优势,对法律制定及修改,均能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从事律师职业的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在日常工作中对社会各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接触多,由律师提出制定、修改法律的建议或社会问题,往往看得比较准。同时,律师对于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上非常敏感,对政策看得比较透,而且这个职业的使命是热衷于社会公益,具有很强的正义感,律师的工作就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市场规则的正常运行。在我看来,增加人大代表中的律师名额,对提高人大代表整体的立法水平和监督力度是有益的。」

  有政情观察家指出,中国的「律师参政」,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律师参政」,即「律而优则仕」,律师利用专业特长和优势,走进体制内的仕途,成为政治决策者与社会管理者。广义的「律师参政」,是指律师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广泛参与各种社会公共事务。从现状来看,狭义的「律师参政」目前还只是初现端倪,而广义的「律师参政」则已有声有色。

  日常工作已涉参政

  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日趋多样化,广义的「律师参政」已普遍存在。全国十佳律师、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表示,律师是民主与法治的产物,律师是否活跃,是体现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试金石」,律师日常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参政」。

  通过各种媒体,随处可见中国律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其在商海中沿著法律的轨道行驶,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一些律师直接或间接参与了立法活动,有的受托起草立法草案,为国家的立法活动添砖加瓦。一些律师代理当事人及各级行政机关参与了具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诉讼和涉外诉讼活动,投身于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律师「铁肩担道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律师还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接待,为政府排忧,为民众解困。律师在政府依法行政中以专业法律服务解决社会矛盾,有时也会因政府行政失当而成为被动应战的「救火队员」,从而成为法治化、柔性化社会矛盾调节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平息、化解了大量的纠纷矛盾与潜在的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必不可少的「安全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不仅如此,部分知名律师与法学家一起,成功转化为公共知识分子。通过「上书」、与媒体互动等方式,传播法治思想,向民众提供一种包括民主、法治、共和及宪政等在内的有别于传统的法律价值观。

  显而易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看中的,正是律师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及其热心社会公益、广泛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责任与使命。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此前纪念全国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座谈会上,要求律师业界要自觉实践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帮助群众解决最切身的利益问题,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不难看出,虽然将律师看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杂音偶尔闪现,但中央决策层因势利导,已充分认识到律师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律师在本职工作以外的「参政」,也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鼓励。

  律师及律师业在过去20余年的发展中,地位逐步提高,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大。一般以为律师只是固守传统诉讼案件的原始模式,但近年来,随著中国公民社会空间逐步扩大,律师已摆脱原有的狭隘意义,在中国庞大的律师群体中,相当一部分高素质、高学历的律师,开始将目光更多地投向国计民生,并自觉地将自身的发展融入国家、社会发展的时代大潮,参与各种社会公共事务,「律师参政」将越来越成为时代的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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