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市律协调整后的刑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相继开展活动

2008年03月14日| 发布者: whchengming | 查看: |

次新年伊始,市律协调整后的刑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相继开展活动:1月9日, 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召开了08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就当前刑事辩护律师面临的难题及新律师法施行后刑事辩护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展开了讨论。市局副局长、市律协会长杨维林,副会长柳平,秘书长唐德武及省律协刑委会主任汪少鹏律师,市局律管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讨论。市刑委会的委员们提出:刑委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本市律师办理的成功案件进行研讨,加强律师间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针对即将施行的新律师法,委员们认为:目前刑事辩护的“两低”(刑事辩护率低、刑事辩护质量低)、“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突出,而新律师法是一个改善刑辨律师执业环境、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的重要契机。2008年,刑委会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律师法》。大力开展刑事辩护业务研讨,着力引导律师全面开展刑事辩护工作,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努力。

杨局长在听了大家的发言后着重强调了律师的基本功问题,他认为,律师开展刑事辩护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基础。新律师法在律师调查取证权、会见权方面有突破,尽管还需要配套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贯彻,但它毕竟还是给律师的刑事辩护带来了新的机遇。最后会议对2008年度市刑委会的工作安排进行了讨论。会议由市刑委主任邓凡律师主持。

1月12日,市律协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08年工作启动大会。大会听取了委员会2007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和2008年的工作打算。市局副局长、律协会长杨维林、市律协秘书长唐德武参加了会议。会上,许高真律师作了专题报告。报告从“六一”与晨报合作进社区宣传、在湖北广播电台妇女儿童频道进行义务宣传、到湖北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帮教活动等七个方面对2007年的工作做了总结。并展望了2008年的工作。市局副局长、律协会长杨维林对08年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做了明确指示:一是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志愿律师为未成年进行积极救济;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未保委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对未保委常设机构日常工作经费给予考虑和倾斜。本次会议任命许高真为新一届武汉市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的主任、程帆、潘国华、李斌为副主任。

联系电话
027-82624772
027-8262308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