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机票超售被指消费欺诈 全国首案

2006年10月17日| 发布者: 中国法院网讯 | 查看: |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航空旅客运输纠纷案件。该案件中涉及航空公司“超售”机票行为法律性质定性问题,据查相关信息,该案为全国首例超售机票引发纠纷的案件。
    超售,据说是航空公司客运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做法,英文称为Overbooking,即航空公司的每一航班实际订座大于飞机客舱内可利用的座位,如一个航班只有200个座位,但航空公司却销售出去205个座位,假如刚好有5名旅客因故未到,航班座位就被充分利用了,假如全部订票乘客都到机场了,就将有5位乘客不能登机。目前每逢到节假日机票紧张时,我国许多地区常常会出现乘客因为超售、无法登机的情形,从而引发乘客与航空公司的激烈对峙。

    超售,目前在国外航空公司是一种普遍现象,航空公司对于超售制定了非常完善的补偿措施。除改签其他航班外,还会为乘客提供机票优惠、金钱补偿等措施,同时超售行为往往在售票开始就明确告知乘客。但在我国,虽然航空公司有超售的做法,但是并没有完善的补偿措施,也不存在事先告知的做法,这就导致了不明真相而被拒绝登机的乘客极大的抵触,从而引发纠纷。

    本案原告肖先生于2006年7月21日购买了南方航空公司北京分公司当晚20点10分从北京飞往广州的机票,但在登机时被告知飞机已满员无法登机。原告起诉认为被告南方航空公司北京分公司明知飞机已满员却继续销售机票,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南航北京分公司及南航地面服务公司赔礼道歉并双倍赔偿机票款2600元及律师费5000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据悉,朝阳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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