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是根据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诚信服务要求而进行的一项对于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诚信度、社会声誉、业务能力、发展潜力及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综合评价。是律师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律师队伍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集中反映,也是向社会公开展示律师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长期措施。
此次湖北省律师信用等级的评定从2005年9月25开始正式开始。经过申报、初选、公示、考核、审定等程序,AAA信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评定工作已于12月底结束。根据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审核小组审定结果和《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协会决定授予刘兆君等105名律师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等18家律师事务所AAA信用等级。
律师信用等级的评定,是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各项素质的综合检验,希望被授予AAA信用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提高各方面的素质,保持荣誉,诚信服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全省其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执业纪律,规范管理,争创AAA信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将我省律师事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和谐湖北做出更大贡献。
湖北省律师协会
二○○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