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诚明

    About US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00四年十月一日,系湖北省、武汉市地区第一家拥有近百名从业律师的大型规模律师事务所。
  • 党建专题

    Chinese Communist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安排部署2018年中直机关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专业团队

    Our Team

    诚明律师多数具有在司法、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企事业单位,金融、保险、财务、评估等部门工作的经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处理各种复杂、艰深的法律事务。
  • 社会公益

    Honours

    诚明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参与。二十多年,一直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武汉市工会、武汉市青少年维权中心、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武汉市晚报法律援助专栏的定点单位。

  • 2024-09-30

    “房地产企业破产实务重难点分析沙龙”活动在诚明所成功举办

    “房地产企业破产实务重难点分析沙龙”活动在诚明所成功举办为进一步提升武汉市律师在房地产领域的法律服务能力,针对当前房地产业面临的烂尾楼盘、融资难度增加及企业经营困境等突出问题,武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携手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9月28日,在诚明所成功举办了“房地产企业破产实务重难点分析与思考”主题沙龙活动。此次沙龙活动由武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办,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协办,旨在通过深入探讨和交流,为律师们提供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以更好地应对房地产企业在破产实务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活动伊始,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古励主任对参与此次沙龙的律师们表示热烈的欢迎。随后,活动进入了紧张而热烈的分享环节。沙龙活动围绕四大议题展开:房地产企业执行问题、房地产企业破产债权审查及融资重难点、建设工程价款在破产中的优先权问题,以及困境房地产项目破产重整投资模式的选择。诚明所的黄薇、高畅律师以及大成所的方茂萱律师、泰和泰所的彭绍华律师均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就各自议题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和探讨,分享了宝贵的经验和见解。在讨论中,律师们纷纷表示,当前房地产企业面临的困境复杂多变,需要律师们具备更
  • 2024-09-30

    武汉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领导看望慰问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胡迎法书记

    武汉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领导看望慰问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胡迎法书记9月26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来临之际,武汉市司法局律工处处长樊静、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斌、监事长顾俊、秘书长陶长玲一行,来到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代表市局党委、市局、市律协看望慰问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胡迎法书记。在慰问过程中,樊静处长表示,胡迎法书记作为第六届武汉市律师协会会长,不仅在行业内树立了榜样,更为推动律师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杨斌会长则对胡迎法书记在任期间的卓越领导力和深厚行业影响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强调他的工作为后任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顾俊监事长和陶长玲秘书长也分别发言,对胡迎法书记的敬业精神和高尚品德表示钦佩,并祝愿他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切顺利。胡迎法书记对各位领导的慰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武汉市律师行业的工作,为行业发展尽己所能。此次慰问活动不仅体现了武汉市司法局和武汉市律师协会对老一辈律师的关怀和尊重,更激励了广大律师继续秉承优良传统,为法治武汉建设贡献力量。
  • 2024-09-28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当选第二届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4年9月19日,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布了第二届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有多名律师当选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畅财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资产管理与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文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债权审查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卫红对外交流工作委员会委员强制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肖明喜困境企业投资工作委员会委员破产重整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斌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债权审查专业委员会委员余军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破产重整专业委员会委员刘丽个人破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破产财税专业委员会委员李劲破产重整专业委员会委员债权审查专业委员会委员
  • 2024-09-27

    奋进二十载、逐梦新蓝图——诚明所成立二十载西双版纳之旅

    在这个金秋送爽、硕果累累的美好时节,我们满怀喜悦与自豪,迎来了诚明所成立二十周年的辉煌时刻。二十载风雨兼程,诚明所从蹒跚学步到稳健前行,每一步都凝聚着全体同仁的智慧与汗水,每一次跨越都见证着我们的成长与蜕变。为庆祝这一里程碑式的成就,诚明所精心策划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西双版纳旅游学习活动,旨在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携手共创更加辉煌的明天。五天行程中,大家欢聚一堂,气氛温馨活跃。在一年中最好的季节里,通过律所福利旅游,在美景、美食中尽情舒缓压力。在西双版纳的旅途中,我们不仅领略到自然界的鬼斧神工,更能感受到不同文化碰撞交融的奇妙魅力,为心灵注入新的活力与灵感。在旅游的同时,不忘革命初心教育。大家前往西双版纳解放纪念碑,了解西双版纳的解放历史;在曼听公园,参观中缅两国总理会晤纪念碑、周总理泼水纪念铜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让大家重温西双版纳的峥嵘岁月,加深对西双版纳革命历程的了解。奋进二十载,诚明所已站在新的历史高度;逐梦新蓝图,我们正以昂扬的姿态迎接更加灿烂的未来。西双版纳之旅虽已落下帷幕,但诚明人的梦想与追求将永远在路上。诚明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秉承“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
  • 2018-08-2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17条内容

    1.习总书记什么时候提出来的“扫黑除恶”?2017年11月8日,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做出重要批示,提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何时召开?1月23日,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2月1日,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2月1日省会议后,武汉市接着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作重要讲话,提出“五个进一步强化”要求。3.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文件分别是哪些?1、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2月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3、3月14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4.两高、两部出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哪个?1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
  • 2007-04-22

    怀疑女友有外遇 持刀杀人罪该诛

    武汉法院网讯(信息员涂莉 邢怡)1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李茂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茂银现年39岁,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农民, 租住武汉市江岸区。罪犯李茂银因怀疑同居1年多的女友余某有外遇,两人发生争吵,余某遂搬出同居房,并与其断绝恋爱关系。去年7月18日晚9时许,李茂银窜至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小区余某工作的酒店,见余没理他,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余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余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7月20日,李茂银被公安机关抓获。笔者附记:谈恋爱者,就要互相信任,就算发生矛盾也不得刀戈相见,常言道“强扭的瓜不甜”。李茂银欲见余某而遭冷落,遂持刀逞强,致人死亡,最终自己也落入法网。
  • 2007-04-22

    汉阳法院庭前速调成效初显

    武汉法院网(信息员冯明 李忠)去年3月,黄某与妻子李某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11岁的婚生子由黄某抚养。今年春节刚过,黄某因被单位调往外地任职,其子无法随行。黄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立案后,在立案庭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调解协议,30分钟后即领取了民事调解书。 据了解,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法院今年试行庭前调解机制后,已速调10余起民事案件,受到当事人及其亲属一致好评。 随着汉阳区经济和市政建设发展,该区民商事纠纷日渐增多,仅是今年头3个月,该区法院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84件。 为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当事人间矛盾在诉讼过程中激化,同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年初,汉阳区法院党组决定在立案庭设置庭前调解机制,即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和行使自由处分权的前提下,案件尚未开庭之前,从效率和效果原则出发,对民商事案件尽可能速调速结。 为保障庭前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该院重点充实了立案庭的审判力量,安排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专事庭前调解工作。同时着手总结庭前调解工作经验,完善庭前调解机制,切实做到规范、依法调解,确保调解质量。另据介绍,该院近期还将聘请10多
  • 2007-04-22

    雇主赖帐 法院为农民工“讨薪”

    武汉法院网讯(信息员陈昌金 怡江)农民工陈某说,这段时间,他一直处于焦虑之中,现在,市中院的终审判决使他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前不久,市中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上诉案件:某公司承建的武汉市某花园工程需风机钻砼施工,该公司项目经理 将施工任务交付给了河南籍农民工陈某,并向陈某出具施工支出证明单,金额共计12220元。施工任务按公司要求完成后,经农民工陈某多次索要,该公司仅支付3000元后拒付剩余工资,陈某无奈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支持了农民工陈某的诉讼请求。该公司则以双方没有订立劳动用工合同,支出证明单没有法人签章为由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法庭审理时,合议庭认为,该公司承建的某花园工程确需风机钻砼施工,农民工陈某所持支出证明单虽没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但载明了项目名称、施工量及应付工资总额;陈某在法庭上也出具了施工支出证明单并提供了证人,证明了该项目部经理的身份。该公司与陈某雇工关系成立,欠薪属实。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市法院审理该案的法官深有感触地说:“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依法为农民工维权,其意义不仅仅是为他们讨回多少钱,同时还要还他们以公道,使他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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